文化霸權與公共藝術的關係----以鹿港『歷史之心裝置藝術大展』為例
陳琳2000. 3/9
前言:
『歷史之心』的由來
『歷史之心』的發展
對連寶猜與莊明旗作品的質疑與排斥
藝術正當性的運用
白老鼠式的試驗---規劃單位的權力運用
公共藝術在『霸權』上的合理化過程
公共藝術化與藝術生活化
裝置藝術本身的制約過程
文化霸權與社區總體營造的結合
結論:
參考書目:
藝術評論
文化霸權與公共藝術的關係
----以鹿港『歷史之心裝置藝術大展』為例
關鍵字:公共藝術(Public Art)、裝置藝術(installation) 、文化霸權(Culture Hegemony)
前言:
藝術的可貴,在於創造,在於延伸了人類的精神慾望。跳脫『為藝術而藝術』的浪漫情懷,藝術始終是充斥在社會結構下的產物,或者說是一種展現權力的工具。如此,在追求權力的過程中,與生活環境的互動是在所難免,若然執意以藝術創作自由的本位心態,拒絕與環境對話,披著知識份子的外衣與藝術家的權杖,行『教化』民眾逞私人之慾,則『霸權藝術』不言可喻,尤其是表現在『公共』藝術(Public Art)。
從去年(1998)五月份,深具歷史意義卻又殘破不堪的鹿港重要船頭行『日茂行』,因為鹿港鎮公所拓寬泉州二路工程,導致史蹟日茂行門廳及前埕面臨拆除的窘境。在社區意識與古蹟維護意識高漲的今日,消息傳開後自然引來了眾人的議論,並在當地知識份子與文史工作者的疾呼下,搶救日茂行的聲音快速發酵蔓延,此時正在台灣各地燃燒的『社區總體營造』,則順理成章的搭上了這場搶救古蹟的列車。專業的規劃團隊頂著專家學者的光環,在省文化處、鎮公所撐腰力挺下,成立了『日茂工作室』,帶著社區營造的經驗,進駐鹿港小鎮,並且帶來一齣『歷史之心—裝置藝術大展』的戲碼,引爆了國內少見的『公共藝術』口水攻防戰。參與口水戰成員包含了當地的知識青年、在地居民、文化工作者、參展藝術家、媒體記者以及後來受邀的藝術文化學者專家們,發酵的時間則長達數個月,地點從鹿港擴散至現代都會台北市,從年初(1999)至今,在文化界與社區居民中,留下了許多令人不快的對立與衝突。爭執的議題環繞在藝術家創作自主性不容剝奪﹗公共空間的公共意識如何生存?兩者立場的對立,突顯了文化霸權如何強勢運用『公共藝術』的正當性,透過藝術符號收編媒體、包裝權力、整合階級關係與『公共』制約。
本文計劃將借『歷史之心---裝置藝術大展』所引發的爭論點中,檢視公共藝術在社區總體營造的旗幟下,被工具化的過程。以及因此所產生藝術自由與社區意識對立的危機。藉此探討『文化霸權』與公共藝術的關係。
『歷史之心』的由來
1998年『日茂行』,在都市計劃道路拓寬泉州二路工程下,導致門廳及前埕面臨拆除的窘境。經過當地知識青年與文化工作者大聲疾呼該處史蹟的重要性後,搶救日茂行的聲音逐漸被重視,並獲得了台灣省政府文化處與鎮公所的大力支持。
在上級單位的金錢資助下,邀請了專家學者曾梓峰主持『鹿港日茂行歷史城區保存都市更新整體規劃』,為『歷史之心』帶來了重要的策劃構想。隨後在規劃中所提出的『日茂行歷史城區遠景重塑行動系列一/歷史之心--裝置藝術大展』,正是日後引起各方爭議的重要規劃活動。
有了民間及政府的大力支持和背書,面對殘破不堪的日茂行,曾梓峰邀集藝術家黃海鳴策展『歷史之心----裝置藝術大展的活動』,期望透過十一位台灣現代裝置藝術的造勢活動,『活化公共議題、鼓舞居民想像、創造歷史城市新景點、文化資產發展的新視野、裝置藝術表現的新向度』。
藉此『喚起鹿港居民在公眾場合中表達繁榮的記憶,並將私下交談扭轉為可溝通的公共議題。透過藝術家將居民的話題轉化為具想像力與溝通性的作品,鼓舞居民對自己想法的重視。作品擺設、環境整理與新的假設工程整體相配合,創造歷史城市新景點並成為歷史城市發展的議題焦點。鹿港傳統以民俗技藝為文化資產表現的主軸,也是台灣傳統推動文化資產的手法。本計畫能夠創造出新的表達形式,進一步為鹿港文化資產的發展建構新契機和視野。本計畫提供藝術表現在歷史、社會民眾、想像與創造力之間一組新的辯證場域,激發台灣藝術表現的新思考向度。』
日後長達數個月的執行下,由民眾的憤怒來看,上面各點的預期效果,除了成為媒體議題的焦點外,似乎也為藝術家與居民之間帶來了對峙的局面。當然,就炒熱議題的觀點,規劃單位確實將藝術工具化,且達到了形成話題的目的。
『歷史之心』的發展
十一位藝術家,顧世勇《二00一年一月一日》、連寶猜《國泰民安》、方偉文《遙遠》、黃步青《海水的記憶》、郭博州《映》、吳天章《水之鏡》、莊明旗《醒來吧鹿港﹗》、陳柏年《一種對歷史傳統的班撥美感的近身體驗》、陳昇志《Lobotomy/蘿蔔偷蜜》、羅森豪《新歡舊愛》、黃明川《鹿港情深》。各自創造了風格迥異的藝術作品,並分別安置在日茂行及附近其他的腹地。
作品的內容從《新歡舊愛、海水的記憶、映、Lobotomy/蘿蔔偷蜜》的懷舊鹿港、有《二00一年一月一日》的展望未來、也有《醒來吧鹿港﹗、國泰民安》等,深具窕性與批判語彙的符號。作為服務『社區總體營造』的裝置藝術創作,在天時地利之便,順利的藉由媒體的美光燈,向眾人宣示規劃單位認為的文化『重生』的訊息。雖然藝術文化各界皆歡慶的注視下,卻也興起了當地居民與當地知識青年的異議之聲,其中以在新祖宮展出的《國泰民安》與漫步在日茂行週邊的《醒來吧鹿港﹗》兩件作品最受爭議,當地知識青年鹿港苦力群以施威全、陳文彬為首,加上來新祖宮信徒們,開始發出不滿的聲音,拒絕接受強加式的藝術暴力,並以再詮釋的的手法,在作品上包裝、拆除、塗鴉等等,訴說反對者對這些外來藝術的看法與不滿。
對連寶猜與莊明旗作品的質疑與排斥
『歷史之心』裝置藝術展最受民眾爭議的兩件作品,以連寶猜及莊明旗兩位的創作最甚。可以說是直接引爆此次展覽藝術家、策展單位、行政官員與居民、當地知識份子的衝突原因。為進一步對衝突來源瞭解,以下將對這兩件藝術品作一個基本的分析說明。
1、連寶猜的作品『國泰民安』。
形式分析:以陶藝與焊鐵為主的綜合媒材,製作出約長六公尺寬的天平蹺蹺板。正中間擺置后冠媽祖神像,兩端則千里眼與順風耳一高一低站立,這三尊陶製神像全身被影印的千元鈔票圖樣貼滿,地上周圍則放印製腳印的數百片陶片,成圓形並向媽祖中心集中。媽祖以樸拙的外型端坐中心,千里眼與順風耳則不甚平衡歪曲的身子兩旁站立,蹺蹺板傾斜的角度,造成人們視覺上的不安,周圍陶片為成圓心,使視覺更集中於中間。三座神像身上被花花綠綠的假鈔緊緊包圍,整件作品透露出宗教崇拜、金錢迷思、不安的現狀。藝術價值的高低,在此似乎並不是那麼重要,藝術形式的美醜,已經由符號完全取代。藝術只是一個工具,一個呈現創作者意念的符號。
作者詮釋:在作者創作說明裡,強調以鹿港人的身份,關懷鹿港的心情,製作此件貼滿鈔票的媽祖作品『國泰民安』。『身上流著鹿港人血液的寶猜,面對鹿港古蹟被迫壞和公害污染的問題日趨嚴重,不禁憂心忡忡;而今,花了三個月的時間南北奔走,蒐集了五百多鹿港鄉親的腳印,製作了以媽祖、千里眼、順風耳為主題的『國泰民安』,以泥土、焊鐵、練火藝術,強烈的反諷表現,殷殷召喚人們能以感激之心拾取先民智慧,保存古風,光大鹿港文化;摒除金錢利慾,寶愛鄉土資源,重拾善良美風,心中常駐媽祖娘娘,人人永保美喜真善,鹿港才有真正的『前途』和『錢途』』。
民眾的反應:此作品是放置在本身是供俸媽祖廟的新祖宮,平常就有不少信眾至此燒香膜拜,因此許多信眾與香客均對此作品提出強烈的質疑與抗議,認為作者藐視媽祖,諷刺宗教信仰為拜金主義者。新祖宮管理委員會也曾因此行文文化處、鎮公所以及日茂工作室,要求將作品移走。『信徒對展示的作品相當不滿。將近有一個多月的時間,信徒激烈的爭吵,因為媽祖的身上貼上金錢而大表不滿,有藐視媽祖的感覺。…放置的地點不對,主題不適合放在這裡,有辱媽祖。廟方當初是以禮貌性的答應設置藝術品,但不知道是對媽祖婆不敬。別間廟也會適當的反應阿。站在居民的立場,不反對藝術品的呈現,但位置不當。後來發公文給工作室(日茂工作室)。然後工作室來說明事件數次,不過居民還是反對。…. 廟方因連寶猜作品受到質疑,找工作室無用,所以發公文給省文化處、鹿港鎮公所、工作室三張公文。後來還是找藝術家來。』。鹿港苦力群的青年,更將作品周圍的紅線剪斷,以表達抗議與不滿,並在媒體上與藝術家打起筆仗。最後策展單位將藝術品暫時性的遷出後,才平息了眾人的憤怒。
2、莊明旗的作品『醒來吧!鹿港』。
形式分析:以油漆塗料,黑白二色繪製兩公尺內,大小不等的眼睛。先以三至十公分不等黑色油漆線條畫眼睛外框與眼珠,再用白色顏料圖滿眼球,外加少量數條眼睫毛。眼睛繪製遍佈在日茂行四周街道馬路,以及空白牆面或窗戶。數以千計大大小小的眼睛圖樣,散佈在日茂行四周,呈現的張力不是單一作品可以比擬的。此作品讓進入日茂街區的人,完全可以由檢的的圖示中,感受到眼睛注視的氛圍,一種看與被看的場域之中,無形中可以由視覺的場域,壓迫到心理的感受。這也是藝術當為符號工具時,所呈現創作者的目的情境。
作者詮釋:莊明旗在創作的動機上,充分表達對政府單位以及鹿港商家的不滿。『天后宮大牌樓外,佔地為王的搖擺商家,強霸馬路的吆喝小販,花費巨(鉅)資年年整修的青斗石古路面,無一不讓鹿港的臥虎藏龍們義憤填膺。容我說一句外地人的風涼話:這些不守規矩的商家和無能的鹿港鎮公所是腐蝕鹿港文物的癌細胞和毒瘤。』『就算我非常欣賞鹿港人,耿直純樸的個性,與傲人的才華也沒有用,因為他們欠缺面對問題以及解決問題的能力,別以為拿著擴音器,一群群的帶著觀光客,聲嘶力竭地解說文化古蹟,或是讓小學生拉拉胡琴、吹吹洞蕭、唱唱南管,就已經做到文化傳承的工作了,在地的青年跑光了,老房子拆光了,風塵僕僕的鹿港老人駕鶴歸西了,南管北管沒人管,擴音器就等著介紹鹿港的牛舌餅與蚵仔煎吧!』。作者以批判的角度,繪製作品的過程,卻也樂在愚弄觀者之中。『自從鹿港畫了眼睛以後,好像注入新血一樣,整個城鎮都鮮活了起來,不但話題不斷,連遊客都興高采烈的到處找眼睛,用他們的小眼睛看大眼睛。這麼一個鮮明又耳熟能詳的大眼睛能夠在一個古老城鎮到處蔓延,堪稱全省首創,更是全世界絕無僅有』。
民眾的反應:頂著藝術家的光環。莊明旗在繪製眼睛初期,並未有太大阻力,原因是民眾不知道藝術家的真正目的是要嘲笑鹿港,要激起鹿港人的注意。居民只瞭解一些專家學者看中這個地方,要為這個地方創作一些藝術品。『去年就畫了那一堆(指著對面高樓牆上畫的眼睛)。好像是要設計日茂行,他們現在還在學校的樣子。一些學生說這個好看要畫阿。』『他們在我們家窗戶畫眼睛,有跟我們說要畫,就讓他們畫阿。說這樣就可以知道日茂行拉。好壞隨便人家看拉,你說好看就是好看,不好看也可以阿。隨便拉』。其實居民大多不會過問藝術家到底做的是什麼意涵,只是覺得這些是藝術家,對一般市井小民來說,能夠有藝術家來我們家畫畫,這是何等的榮耀。然而一些知識份子可就不以為然。在發現藝術家的冷嘲熱諷後,一些憤怒的知識份子帶著油漆瓶,在莊明旗畫的眼睛裡,噴一個『$』錢的標誌,以反諷的手法回敬莊明旗。在莊明旗完成多數的繪製後,眾多的大眼睛遭到了抱怨的聲浪。『辦活動的效果:我覺得失敗,因為作品與民眾脫節,大家看不懂,並且反感。我們一般附近都看不懂。這些作品最失敗的地方就是地方反感。牆壁亂化也沒有跟人知會一聲。很多小姐晚上騎機車過去都會被嚇到。白天因為住戶不在,所以藝術家有些先畫。不過目前有協議一年後藝術家要處理掉。工作室並沒有適當的介入,協調度不夠,讓藝術家自己來,但出問題時只好找工作室』。畫在地上的眼睛也是居民偶而抱怨的對象。『不知道阿,不曉得他們在幹嘛,畫那個什麼東西,也沒來說一下,管他的….。沒有阿,你要去問他們。畫那個東西。有拉,他們有叫我們去開會,誰要去阿,又不能叫他們不要畫,沒用拉』。
看來莊明旗的目標似乎在居民身上發揮不了作用。民眾不在乎藝術家畫眼睛要幹嘛,但是畫的那麼大、那麼多,被嚇到的人可能要比稱讚的人多吧。而關心藝術品理念的當地知識份子,當然不能任人糟蹋鹿港,鄙視鹿港的文化。藝術家與當地,似乎有了觀念上的落差,以及期許的不同。誰要尊重誰,誰在罵誰,到底是怎麼一回事。魚蚌相爭,吵熱了鹿港,媒體連續多日的報導,樂的合不龍嘴的恐怕是策展單位囉。
藝術正當性的運用
紛紛擾擾持續將近半年的時間,藝術家用心創作的成果,顯然受到了居民強烈的質疑,甚至撼動了所謂藝術家的專業性、權威性。在身分地位與權力受到一群沒有專業藝術訓練的居民挑戰,為求自保,八十八年四月一日藝術家在台北華山藝術特區(正名應為華山酒場),招開記者會,控訴藝術家在鹿港遭受到的『後現代新白色恐怖』。省文化處、文建會、縣文化局、鎮公所、日茂行工作室等相關單位,無不被這爭吵不休的口水戰與居民的反撲情緒,動搖了當初策展的立意。從單純的立場之爭,加入了許多權利鬥爭的問題,利益的交換或是誰暗中策劃反動等等,使得事件更形複雜。
轉眼間,善良的百姓轉演變成了『暴民』,擁有權力光環的藝術家變成了弱勢團體。當然,這樣的弱勢團體還是具有操控媒體與掌握資源的本錢,規劃單位則特別在台北與鹿港,各開了一場公聽會,希望能藉此消毒一番,然而雙方歧見仍然僵持不下。之後藝術家在經過『華山藝術特區』記者會的血淚控訴,朝陽鹿港協會也隨即在鹿港老人會館招開『學者專家看日茂行裝置藝術大展論述會』,找來專家學者當裁判,試圖藉由所謂的專家學者的第三者,為『歷史之心』所引發的各項爭論進行解套與背書,以達到行使『公權力』的正當性。
事件發展至今雖已爭執一小段時間,爭論的雖然不是『公共藝術』本身的話題,但在一來一往的激辯中,透露出『公共』藝術在不同社會結構中產生的衝突。藝術創作的自主性與公共空間的的對立在此事件中,確實是一個重要的課題。
白老鼠式的試驗--規劃單位的權力運用
規劃單位,先以權力下放的逆向操作,在藝術家、居民、知識青年間引爆『藝術』與『公共』的權力鬥爭問題,再以社區總體營造的名義,統合所有異議的聲浪。
基本上,大部分的民眾都是被動的。除非自己『切身』的權益或關心的事物遭受損害時,才會站出來表態。平常居民在客觀與主觀因素下,不得不將執行的權力,託付給政府官員和專家學者,政府每天要處理瑣碎的公務,當然沒有多餘的理想親自下海,委託給專家學者是省時又省力,還可以獲得各界的掌聲。至於監督與批判的權力,一來民眾講話沒有上級單位重視,二來民眾也省得發言,這種事自然是留給知識份子。規劃單位只要掌握住媒體、官員和知識份子,事情就好辦多了。民眾是被動與無權的,『要嗎大家合作點,這樣好跟上面申請經費,不然拉倒,頂多屁股拍拍回學校教書。(我換個地方一樣可以做。反正政府的案子還是要經由我們這些專家學者規劃執行)』。說穿了,許多的專案,不過是一堆不同的白老鼠實驗。這些藝術家,不過就是策展單位手中的幾帖不同的藥品,跟政府要點錢,哪一種藥拿不到呢。
看看在今年年初開始就引發藝術家、文化工作者,及鹿港當地居民的爭議與對峙事件----『「歷史之心」--鹿港裝置藝術大展』,可以說是台灣省文化處難得遇到的尷尬案件。從桃園大溪老街撤兵的曾梓峰,以他在德國與桃園的社區改造成功經驗,揮軍南下來到到彰化的鹿港,邀黃海鳴策劃了此次裝置藝術展。策劃至今,著實為鹿港地區帶來了不小的震撼,引發了許多鹿港地區文化產業、社區意識、古蹟保存與裝置藝術的問題探討,甚至是裝置藝術工作者,面對環境及鹿港居民互動過程的『爭議性話題』。縱使媒體、地方文化與知識份子甚至是社區居民都對上述議題,有了不同立場的陳述與批判。不過整體而言,在一切來的太快的情況下,此策展單位策劃事件的成敗與否,目前還看不出個所以然。但姑且不論『歷』案成效如何,單就這次引發的許多問題中,身為事件引爆的幕後策展單位仍有可議之處,其中也傷及正在台灣逐步生成的『公共』藝術。事前不但有誤導藝術家創作過程之嫌,事後在民眾見識到洪水猛獸般的裝置藝術,如何介入他們的生活環境與習俗時,策展單位並沒有即時站出來,只是一謂的拿尊重藝術家的創作、尊重民眾的反應作為擋箭牌,卻犧牲掉民眾對裝置藝術的觀感與信任,也造成藝術家對民眾的懼怕,如此實在有失策展單位應該具有的道德與責任。
雖然此次裝置大展悲哀的不只是裝置藝術工作者,社區居民也有同樣的疑慮。或許是基於自己本身的關切,或許是有感於策展單位並沒有適切處理該展製作,與事後引發問題的危機處理,導致藝術工作者、裝置藝術觀念以及居民對藝術家的信任感,在此事件中被犧牲而久久不能釋懷。
就規劃單位的權力整合而言,藝術家只是策展單位中的一步棋,一個沒有辦法受到保護的棋子。策展單位在此次裝置大展中,或許需要透過一些『爭議』性的議題來造勢,但如果利用公共藝術挑起民眾之間的話題,經由操控媒體的注意,引發鹿港人的憤怒、誤解而達到議題的突顯,那策展單位其心可議。再者,或許策展單位並沒有要犧牲任何一方的意思,但在事件超出原定的預期,而傷害到居民生活環境與藝術家時,策展單位應當有適當的調節方式,不應該任由事件自由發展,仗著尊重藝術自由的幌子,任憑藝術家與居民挑起口水戰而幸災樂禍。非要等到紙包不住火時,才被動(迫)的開協調會。處理與執行社會性議題的專案計劃,本來就不容易,對於經驗豐富的策展單位理應清楚這一點,策展單位不應該以議題實驗,與犧牲社會文化資源的心態,來換取專家學者個人成功的社造經驗。
公共藝術在『霸權』上的合理化過程
公共藝術結構權力的形成,基本上還是脫不出『上層結構』的權力賦予。就表面現象的結構來看,公共藝術是由一個『公共』的空間的構成,執行權力支配的整合。權力的來源由居民直接與藝術家、政府等等共同賦予『專業團隊』,執行所謂的『公權力』,也就是形成一種『霸權』(Hegemony),透過知識的包裝、專業的權威、藝術工具的轉化,進行『霸權』的合理化與正當性。此合理化的過程就是『霸權』在公共藝術上的合理化,進而達到『文化霸權』。
然而在霸權的執行過程中,『公共藝術』的創作自由是否應該受到限制?是否應該受到民眾權力的制約?藉此以達到霸權的統合工程。在此我們還是可以看出,個人創作自由在公共藝術中,僅能適切的授與自由權,也就是個人自由依然必須統合在『霸權』的許可範圍內。
公共藝術帶有強烈的公共性,不同於滿足個人權力的藝術,他必須要接受眾人的權力授與,接受眾人的批判。原因是公共藝術的權力式多重的,任何一個路過的行人都可以行使否決權,雖然輿論如此,但人民仍然被賦予了輿論的自由、行動的自由。所以在一般人平常的視線範圍內,我們仍然享有『無法被聽見』的言論自由,也還好多數人並不是那麼關心自己的權力。除非『垃圾』已經倒到家門口。
鹿港『歷史之心』之所以引起居民的反感,並不是藝術家沒有溝通。只是權力的事情,並不能用溝通來解決。藝術家侵犯到居民的信仰權力、侵犯到知識份子家鄉擁有權力。當藝術家從事裝置藝術創作時,即設定了此處環境惡劣,非得好好諷刺一下不可。此時居民與知識份子的反彈是不難想見的。
藝術家有挑戰環境的勇氣確實令人敬佩。不過可惜的是,藝術家最後卻否定了自己當初的立場。鹿港裝置藝術大展『歷史之心』推出以來,受到了各方的熱烈迴響與爭議。當然,其中固然藝術創意不斷,不過問題也層出不窮,似乎在裝置藝術、社區參與上,或者是帶有窕性意味的裝置作品,在各地都出現了許多質疑的聲音。過程中,有些藝術家始終無法走出『本位主義』,因而鬧了許多笑話也就不足為奇了。以連女士的品為例,將媽祖、千里眼、順風耳等傳統民間信仰形象,以諷刺的表現方式,在形象上貼滿假鈔,用意是要提醒大家『信仰莫陷入因錢忘本』。我想這樣的立意與出發點都是直得肯定的。其中因為諷刺的手法而遭致信徒與居民的抨擊,這也是可想而見的。有趣的是,遭致抨擊後,藝術家在媒體上哭訴『破相藝術並無褻瀆神明』,並告訴我們,『真正的佛法是活生生的,是在追求心靈深處的體悟,而非外在刻板形象的崇拜』。哭訴的同時,卻又積極建構藝術品外在形象的偉大,強調藝術品外在刻板形象的重要,並責罵『破』藝術品的『相』是一件非常糟糕的行為。由此看來藝術家這樣的講法似乎前後有不同的判準。實在令人想不透,為何藝術家會出現這種雙重的評價標準?受質疑與批評的藝術品,並非等同於不好的藝術品。但是,即使無法走出自我本位的藝術家,至少也該了解新時代居民的智慧、判斷和包容的胸襟吧!
公共藝術化與藝術生活化
藝術原本就是從我們的生活當中衍生出來的。早期人們在生活中的祭祀品或工具器物,在達到了簡單的使用目的後,便開始是著將物品美化,從造型的變化、圖案的裝飾、色彩的運用等等,逐漸帶出人們的審美經驗,隨之而來的是一連串的藝術美化運動,近代甚至將藝術品與實用性盡可能的區分,造成藝術過度的純粹化。然而這卻忽略了廣大人們真正接觸與使用的現實生活物品,進而將藝術欣賞歸入少數族群把玩的遊戲,實有本末倒置之嫌。
缺乏舒適的生活環境是生活在台灣的悲哀。在經濟掛帥的政策下,製造出眾多商機,但卻犧牲了台灣生活環境的品質,糟蹋了我們的生活品味,藝術歸藝術,工程歸工程,最後倒楣的還是生活在這塊土地上的人。台灣前期現代化的腳步,本著實事求是、克勤克儉的精神,建設以能贏得最大利益為目的。然而這種最大的利益,現在已經從絕對的實用性,逐漸加入整體視覺欣賞的考量,其利益已由實用性轉向整體性的價值觀考量。這正是人們在富裕之後所要求的,不但要吃得飽,還要吃的好、吃的巧。
台灣的公共工程在歷史環境發展的軌跡中,面對經濟掛帥的觀念下,公共工程的品質自然不能倖免於難,而且過去已往未受重視的環境工程,其影響所及,是現在難以用金錢彌補。已經造成的視覺污染,將繼續伴著所有粗操的建築物與我們同在。面對此種窘境,我想還是必須改變大家以經濟實用為準則的舊想法,將生活藝術化的觀念建立起來,工程要藝術化、藝術要生活化的理念實現,如此我們才能走出純粹機能性的生活環境,走入美的人生。
裝置藝術本身的制約過程
一支筆放在畫布上展示時,它就不只是一支筆的意義。我想許多藝術工作者應該都懂這個道理。同樣的,一件藝術品放在一個公共空間中,它就不只是一個單純的個人藝術創行為。幾十年前藝術為政治服務的年代裡,政治人物的銅像成為最氾濫與無義的裝置藝術(或稱工藝品)。如今雖然時代改變,但是學院出生的藝術家,依附在政治環境的生存機制還是未曾改變。次此藝術家或許立意良善、用心良苦,但在過程中藝術家一付以殉道者的角色,披荊斬棘的決心,不為個人利益的正面與居民窕性起來,實在是讓人捏一把冷汗。或許這些藝術家當初的的用意就是希望能激起鹿港人去賞他們一巴掌,證明他們作品的成功。如果真是如此,那藝術家也不需要在民眾破壞那些裝置藝術時,大驚小怪的直說民眾不會尊重藝術,不會了解藝術,因為這些藝術本來的意義本來就只限於『希望被打耳光』,那居民在上面吐一吐口水又何妨呢?裝置藝術的目的不應該只期望令居民反感的意義上,否則這和倒一卡車的垃圾到鹿港天后宮所引起的不滿,又有何差別呢,說不定這樣所激起的居民意識會更強、效果更好也不一定。
對於這次的歷史之心裝置藝術大展的活動,至今已經多月過去,期間引發了一連串的鹿港居民與藝術家之間,少有的對立衝突問題,其中不少人的爭議點,著力在幾件藝術作品以粗暴的方式,介入鹿港的生活環境與風俗,當地許多文化工作者也不甘示弱,以藝術家在『手淫』的字眼回報,或者非議藝術家與居民的互動過程愚拙與不足。然而關於這次引發的動機、過程與衝突的解決方式,似乎許多的關鍵點都被有意無意的縱容,所謂的衝突與對立,在專案的執行過程中可能只是一個幌子。如此,不論策展人有心無心或是有意無意,適當的危機處理程序與保障參與者的尊嚴,應當是不容置疑且刻不容緩的事情,否則,被罵『手淫』的不應該是這些藝術家…。
文化霸權與社區總體營造的結合
透過鄉土情懷、藝術包裝、權力收編所建構出來的一種《集體意識》『社區總體營造』,終究脫離不出資源分配的階級權力問題,進而形成了深具排他性的『文化霸權』。其中,社區總體營造作為霸權形成的工具,透過公共議題產『公共』權力。
「涉入」社區工作中常有的那種「共同體」與「個體」互動的權力糾葛。如果「個體」與「個體」之間無法保持一種良性的互動與認同(權力的平衡),那麼藉由「共同體」的普遍性認同(集體制約),進而達到對「個體」價值的肯定,正是對施行『霸權』給予的正當性的成立。
在社區營造的光環下,類似的問題《個體與群體》如何調整與互動(權力的平衡),並不容易。必須透過階段性的權力整合,不同的狀況有不同的反應及解決的方式,我們可以質疑,但必須要清楚事件當下的狀況,以及在整體歷史環境中它的定位,如此,我們才不會被環境的權力所迷惑,形成霸權的工具。
對於大環境的惡劣,許多人會站出來批鬥一番,但批判只是引發權力鬥爭的工具。嘗試身體力行,大肆改造功利社會的思維模式,正是一種不自覺的群化與窄化。然而就目前的整體環境而言,『集體無意識』正侵蝕個人自覺意識。當四五十年後,或許台灣人民達到一個水準,國家社會福利健全,那時可能已經不再需要強調公共性,自然能在個體的生活中,體現公共性與個體價值。如此,文化霸權的存在已經超越了人的價值,就目前而言,這是存在的事實,真正的市民社會,或許並未真正的存在過。
結論:
公共藝術結構權力的形成,是由一個『公共』的空間的場域中構成,執行權力支配的整合工程。權力的來源由居民直接與藝術家、政府等等共同賦予『專業團隊』,執行所謂的『公權力』,此時也就形成了一種『霸權』(Hegemony),透過知識的包裝、專業的權威、藝術工具的轉化,進行『霸權』的合理化與正當性。此合理化的過程就是『霸權』在公共藝術上的合理化,進而達到『文化霸權』。隨之而來的便是對被支配者施行『霸權』的正當性。然而在霸權的執行過程中,『公共藝術』的創作自由是否應該受到限制?是否應該受到民眾權力的制約?藉此以達到霸權的統合工程。個人創作自由在公共藝術中,僅能適切的授與自由權,也就是個人自由依然必須被統合在『霸權』的許可範圍內。
藝術作為社會的產物,並不能獨立的存在。權力作為慾望的表徵,無所不存。文化霸權統合不同階級的權力資源,在公共藝術中展現其『霸權』的一面,居民的權力仍然僅能從『集體制約』的細縫中,體現自由意識的可貴。權力歸誰,那要看資源在誰的手中,擁有資源才夠格佩帶權力的皇冠。人民的權力不得不交付給政府與專業人士,但是要收回恐怕連權利都沒有。
這次在鹿港裝置藝術展的活動過程中,我們看到了民眾的輿論權力並不容易形成,藝術家容易習慣於以旁觀者自居,已真知灼見的階級展現在大眾面前,藉著依賴媒體的傳播、結合國家機器給予的護身符,不時的達到忘我的境界。也看到了專業規劃團隊運利用輿論的機制,藉著藝術工具,一方面激化群眾的熱情,另一方面也消弭個人的自由意識,達到統合個人價值、建立集體制約的『霸權』文化。整個過程,公共藝術形成『文化霸權』的工具與表徵之一。雖然指向粗暴,但過程在現階段不正常的社會中,卻仍然無法避免。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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