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主體性的消亡----從彰化縣鹿港鎮生態性休閒公園談起
陳琳2000 / 8 / 11
彰化縣鹿港鎮公所目前正著手進行施工與發包設計的生態性休閒公園,由於日前佔地僅1.8公頃,經費卻高達八千六百萬的第二期工程發生圍標弊案,廠商在開標會場恐嚇競標廠商,讓偽裝的警務人員逮個正著,而引起了監察與司法界的注意。工程發包出現問題在台灣並不難見著,只要是有利潤可圖的公共工程,便容易遭致非法的圍標或綁標,雖然公共工程採購法已經實施,不過法令似乎並沒有辦法有效改善類似工程採購的弊端,不法的情事不絕於耳。
這件工程弊案目前正在調查中(包括鎮長也被約談到案),針對此事件在行政程序的適法性,或可以從法令規範取得評鑑判準,但對於行政程序之前的『政策考量』,便需要從不同的價值思維面向來解讀。鹿港發展苦力群及綠色主張工作室以鹿港在地性文化社團的角色,著手對綁標圍標之外的政策適宜性提出質疑,對生態性休閒公園的定位與目前施行的計畫提出批判,經過一番討論之後,甚至認為鹿港鎮生態性休閒公園是一個錯誤的政策,與其讓一個錯誤的政策盲目執行,造成無謂的資源浪費,倒不如直接撤回這樣的政策與經費,歸結來說,鹿港生態性休閒公園是為工程而工程,並沒有通盤考量此公園的適宜性問題。
其實類似如此為工程而工程的例子俯首可得,比方九九峰藝術村的設置案也是面臨尷的處境。九九峰藝術村在九二一地震後,雖然並沒有嚴重到必須要廢村或需要重新整修的必要,但行政院文建會亦然決然宣布停止該處設置藝術村的後續動作,其考慮的問題點,多少也透露了該工程設置地點的適宜性問題,也就是藝術村脫離了社會文化的脈絡情境,興建選址時並沒有顧慮到周邊相關生態與文化的問題,如此直接衝擊未來該計畫在軟體的銜接困難度。這樣的問題透露行政決策者對於建構『生態主體性』的理念有不足之處,對生態主體性的尊重不夠所導致的問題政策。那種開山闢土、人定勝天的思維方式,並沒有顧及到整體生態體系,而以自創一個生態體性的想法與作為,最後必定是需要付出更大的成本與代價,且所獲得的成果可能是一個完全脫離當下生活情境脈絡的狀態。這種情境我們姑且稱之為生態主體性的消亡。
什麼是生態主體性?生態主體性也就是一種處於永續不斷的循環系統狀態。一朵花長在野外,可以依著節氣生長、開花、凋謝、再生長的循環,決定一朵花有沒有主體性的要素在於讓花生存的『環境』,如果今天我們將其摘下,放置於花瓶中,在如此人在環境下,那花朵便失去其生態循環的狀態,因為那環境已經無法使它的生命再生存,放置花瓶的花朵是人類把玩的工具,主體在人。鹿港生態性休閒公園的設置,基本的概念就類似將一朵花摘下,插入人造的瓶中,供人把玩休閒,等花死了,再添購新的花朵,等樹枯萎了,再重新植栽,等泥土沒有養分了,再重新購置新鮮土壤…。這樣的花園就設置在今日鹿港鎮勞工教育學院的正後方,其經費來源是內政部營建署「創造城鄉新風貌」的專案,第一期施工的內容將上千百株的花朵、樹木、盆栽及人造巢屋密集的植栽在一公頃的範圍內,遠望綠油油一片,卻不知兩年後這些植栽在此不合理超高密度植被互相干擾下,存活率是否可達40%?這就是聲稱「由專家學者完善規劃的」彰化縣鹿港鎮生態性休閒公園。更奇怪的是,縣政府不敢提供規劃報告書給民間團體檢驗,到底是哪些「專家學者」參與了此案的規劃設計,至今仍是一團迷霧。
生態性公園的錯誤設計當然還不只這些:公園內目前已經設置了鑽洞的枯樹,這項概念是幫住在枯樹洞的鳥類蓋好房子,吸引鳥類來居住,不過可惜被製成木乃伊的樹木,洞口密集(約二三十公分一處洞口)、深度不足(二十公分),更慘的是,以樹洞為巢穴的鳥類(如五色鳥、貓頭鷹、啄木鳥等)並不會在鹿港當地出現,鹿港是一個舊海港的都市,位於海邊河岸口,附近有著名的漢寶與福寶等海邊濕地,每年均有大量的候鳥與留鳥棲息於該處,早已由國際生態保育組織指定為重要水鳥棲地,決策者未能善用鹿港當地的特色,反而絞盡腦汁抄襲外國的製作形式,畫虎不成反類犬大概就是這個意思吧。
生態公園當然也有水生植物區,由於生態公園位於市區附近,自然沒有什麼濕地。施工單位承襲了台灣西部修治水道的方式,將底部全部施以水泥鞏固底部,然後人便能在水泥地上面做各種的控制與栽培,這也是將花朵摘下插到花瓶中的概念與作法。大肚溪口附近及鹿港郊區原本擁有大量寶貴的濕地,情願花大錢填平這些溼地(彰濱工業區),然後放棄保育目前僅存的生態資源,讓政府再花錢蓋一個無法達到生態循環的人造生態環境,確實令人不得不佩服決策者能做此決策。
生態公園內還有一個龐然大物便是假造小鳥的家,巨大的水泥構造,牆面貼了偷來的鳥窩,企圖吸引鳥類進駐,將鳥窩拔下,黏在人造牆壁上,只為了製造一個供人欣賞鳥類的空間,這又是一個真工程假生態的案例,也還是把花朵摘下插到花瓶的概念,人們不願走出戶外,捨棄觀察周圍無數的動植物自然生態,便找了個方便教育的理由,硬是將生態公園變成生態殺手。
如果說今天這個公園不是標榜生態公園,而是標榜寵物公園,我想那會更貼近於事實,而且頂多被罵浪費錢,也不至於遭到環境生態保育人士的不滿與指責,現在公部門不但被批評浪費公帑,還被指責不懂文化與生態。決策者的美意如果無法洞悉生態主體性的意義,則如此的現象便會不斷的發生,傷害的便不只是人們交相指責,更大的層面是對於環境生態系統的扭曲與破壞。
彰化縣鹿港鎮生態性休閒公園的爭議,絕對不是工程程序合法性問題之爭,也不只是生態性的定義問題,而是一場對環境尊重的意識型態之辯證過程。很顯然的,在這個案例中,生態主體性已經在以人為主體思維情境中,自動被移除了。若然如此,我們寄望人類的法律或規定又有何用,這批人被換下來,下一批人上去還是犯著同樣的錯誤,差別只在於合法性技巧的精進以及參與者名稱上的不同。這裡要批判的,正是一種人類中心性主義意識型態的沈淪所導致生態主體性消亡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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