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資源開發、整治、分配與供給 /周克任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九月十六 日
訊息來源:藍色東港溪BBS:bbs.nsysu.edu.tw → actkr baord


作者:周克任(屏東縣政府縣長室秘書)
一、 南部水資源困境之癥結點

南部水資源目前遇到的困境包括:原水水質長期遭受污染、需求面無限制上升、水資源開發困難、地下水過度使用。這些困境總合起來,被簡化為「南部缺水」口號,導致盤根錯節的問題面無法解開,問題持續惡化,導致政府所有整治水資源的口號成為空談,進度牛步化。
在上述遇到的困境,若仔細推敲其癥結,則分述如下:

1. 水資源整治缺乏權責合一的專責單位:河川的整治,涉及上中下游的同步整治,才能將水源水質水量進行配套的規劃與管理,總的來說,就是水、土、林的業務整合。但以高屏溪為例,管理單位在中央就包括農委會、經濟部、環保署、內政部,而在地方又有高屏兩縣政府以及屬於民間組織的農田水利會,此外還有需要水卻無權管理水資源的高雄市政府。因此河川整治的任何一個問題,幾乎要跨部會或與地方政府溝通,需時長且一涉及經費需求或專業知識,則會議結論幾乎打結而被延宕,幾年後則又重提討論而又在同一個結論上喊停,日復一日,年復一年,多提問題者容易被上司責怪,於是推責文化成為水資源整合會議主流,想當然爾,所謂信誓旦旦的整治政策,當然會扭曲變形,停頓成口號。

2. 黑金的介入干擾:不論是水利工程興建、河川砂石水質取締、河川法線的劃定、河川地的使用,處處皆可見到中央到地方民意代表的不當介入,以及黑道分子的背後暴力恐嚇。

3. 有法令無執行人力與經費:河川保護的執行人力與經費遠少於工程開發經費,且中央在訂立各項管理辦法時,將大部分執行業務交給劃定水源區致缺乏自有財源的地方政府,在又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的狀況下,執行的基層人員缺乏護衛動力,加上黑金的干擾,執行能嚴峻才怪。

4. 缺乏永續而完整的水資源基本面政策:攤開中央政府的所謂水資源政策白皮書及建議預算分配表,可以發現水資源開發及人事經費佔將近七成,而水資源保護僅佔二成。由於沒有專責機構,經跨單位討論出來的政策,變成拼湊型的計劃,計劃與計劃間缺少連貫且務實的執行策略,且對於學者專家或民間環保團體及地方民意的觀點,缺少精確的了解及整合性的議程,以致經常被排除計劃之外,增高計劃被民眾抗爭的風險度。而因為主管水利的機關隸屬經濟部,因此計劃的服務對象違反水利法的水權分配優先秩序規定,幾乎往工商產業用水需求傾斜。此外,計劃中對於河川流域的土地利用及城鄉差距現象(水源水質水量保護區的劃定)缺乏詳盡的研究,使得預算分配多集中於河道的管理,致成為治標不治本的計劃。由經濟部水利處花費五年委託顧問公司所擬定的「高屏溪整治綱要計劃」,幾乎具備上述的問題與錯誤。

5. 缺乏使用者付費的法令與精神:水價低廉,致使節約用水成為不可能,以致需求面不斷擴大。錯誤的向重工業用水傾斜,且依產促條例優待水價(譬如六輕用水每度二點五元,比民眾飲水每度七元還便宜),造成經濟上的不公平。而因缺水,加速開發水資源的經費預算,又是由全民稅收負擔,導致社會分配正義無法彰顯。造成日後水資源問題惡性循環的無解。

二、 南部產業調整對水資源開發、調配的影響

這經常是中央主政者不敢輕易碰觸的問題,因為若調整不夠嚴謹,會影響到經濟的基本面。然而有幾項問題,是未來中央進行產業調整需面對的重要思考因素:

1. 南北平衡問題:污染工業在南部,稅金不是繳中央就是總公司在台北市而繳台北,使得北台灣有更豐沛的自有財源,南台灣更形匱乏,還要承受空氣、水、廢棄物的嚴重污染。因此,未來產業發展方向上,中央最有義務輔導南台灣走出新的路線,脫離污染飽和的境界。

2. 高耗水高污染產業應予淘汰:二氧化碳排放容量不足,用水來源不足,環保署及工業局無能處理工業廢棄物,電力來源也不足的狀況下,國家總體經濟是否還要冒風險鼓勵業者投資在這些項目上。此外,檢視許多已開發工業區,閒置面積幾達六成,卻還有新的工業開發案,使人質疑真有需要這麼多製造業嗎?還是藉此機會取得廉價土地,進行土地炒作或不當融資所用?如淘汰這些不具競爭力的低附加價值產業,採總量管制經營,南部需水量則不需要以對抗區域民眾的方式興建如美濃水庫、南化水庫加高、瑪家水庫、曾文水庫越域引水、隘寮堰越域引水等有爭議性的水資源開發計劃。

3. 農業用水調度需謹慎:雖然加入WTO後,農業將因衝擊減少農作面積而相對具備釋出農業用水的潛力。但目前中央對於農業政策似乎有「放乎死」的不負責任打算,並抽象提出「釋出農業用地」或「輔導轉業」的口號,但WTO所傷害的不僅是農業,對於台灣總體未準備好的各行各業之打擊,將會造成農業轉業困難,增加失業人口的成長。而因失水的農地長期未利用,也相對減少戰備糧食生產的機率。(農地復耕需花費長時間)。

4. 越域引水策略應考量真實需求性:高屏溪缺少蓄水庫容使豐水期的地表水難以利用是事實,因此以攔河堰越域引水至現有水庫可為一不得不之策略。然以「曾文水庫越域引水」為例,水資源局長徐享崑曾經明白表示,這是為七輕八輕找水的計劃,只為了工業用水,而攔截河砂導致下游河床刷深(將使橋樑增加斷裂危機以及降低地下水補注水位)以及河口海岸倒退土地鹽化、水量移轉導致下游地下水補注水量減少等生態上的影響,因此若非民生用水有其真實需求,越域引水策略不宜廣用。

5. 台糖產業調整及其農業用水再運用:台糖的農業用水為南台灣農業用水的最大戶,近十年來糖業衰退,台糖多元化經營也不見起色,因此台糖農地應轉向作為水資源保護復育地,包括地下水補注、還土地給河道以及廣為造林蓄水,上述三項均可結合其原有農業技術資源、鄰近社區文化轉為生態觀光業經營,如此將可逐步釋出水權給其他需水標的。

三、 檢視高屏溪整治、大高雄地區供水改善計劃預算編列及預期成效

1. 高屏溪整治的預算編列目前係根據經濟部水利處呈送行政院核定中的「高屏溪整治綱要計劃」,但由於計劃中缺乏流域專責機關的執行計劃,且供需面的基本面數據爭議頗多,因此將近八百億的預算,是否夠務實,是否可順利執行?已被各方質疑。此外,預算分配中以水利組的經費編列佔最大多數,顯現高屏溪整治計劃向水資源開發傾斜,而水質水源整治僅佔二百億,在在令人質疑高屏溪復活的可能。

2. 大高雄地區供水改善計劃於九十年度核定為一百五十億,其內容為七十億建立高級淨水廠,八十億則為高屏溪大樹攔河堰到南化水庫的聯通管計劃。高級淨水廠原則上可以改善自來水質,但可預期的是大高雄民眾仍會依賴買水,這是心理因素,只要高屏溪原水沒有乾淨的一天,民眾仍無法相信高科技物理化學的技術操作,且自來水公司在大高雄地區已失去公信力,會因建高級淨水廠而讓民眾產生信心嗎?另外,將高屏溪攔河堰的水調至南化水庫儲存,如未能成功搭配污水下水道的興建以及畜牧廢水的去除,將會使現有南化水庫水質變差,將無法達到水質改善目標。因此,就大方向來看,中央政府核定的大高雄供水改善計劃,若代表九十年度高屏溪整治的唯一經費,那就會令人失望,畢竟只是「治標而未治本」。因此,建議高雄市的污水下水道經費暫停(因其所處理之廢水將直接排放入海無法再利用),優先轉為高屏溪及東港溪污水下水道使用,並使廢水再利用轉為工業用水。

四、 未來成立高屏溪流域專責管理機關架構、職能、預期績效探討

目前高屏溪流域專責機構正由經濟部水利處研商檢討中,預計本月底提出結論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實施。目前在結論方向上朝兩階段進行,第一階段為籌備階段,預計實施期程為一年(九十年度),將由行政院指派一政務委員擔任「高屏溪流域管理委員會」之召集人,負責召集由相關部會及地方政府(農委會、環保署、內政部、經濟部以及三縣市政府首長)組成之委員會,並下設包括企劃研考、水利、警察隊、水源保護、環保等工作小組,由相關部會指派人員於南部合署辦公,並由行政院指定一位執行長,負責執行委員會之決議以及指揮各組分工執行之事宜。在此階段,委員會必須完成相關法令修改並送立院通過之任務,以使「高屏溪流域管理局」的組織具備法源基礎。
第二階段由九十一年度開始,結合水、土、林的高屏溪流域管理局正式實行,至於相關部會願意釋出之業務功能為何?以及流域管理局與部會之間的關係是平行組織亦或隸屬某部會?亦或為了配合流域管理局之成立,而使行政院相對調整部會之整併,如成立環境資源部。
原則上,行政院對高高屏三縣市提出專責機構的態度是相當正面且積極的,我們也對其發展有高度期待。然而,籌備過程中各部會必須拋棄本位主義,尤其在之前的討論中,可以感受到農委會對於山林業務的釋出有百般的不願意,因此若要籌備成功,行政院長應該要求各部會接受「政府為一體」的基本價值與態度,否則未來就算勉強成軍,反而會因挖東牆補西牆導致成為「跛腳單位」。

沒有留言: